1、本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星湖校区行政楼205B室李老师处,0758-6179128,开具中(英)文工作证明;
2、非本人开具工作证明,须出具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开具;
3、出示1、2证明材料给经办人;
4、打印的证明到207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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