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广工商大〔2019〕32号)、《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机构、编制、职能设置方案》(广工商大〔2023〕9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批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选聘干部,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要求如下:
一、选聘岗位
对外交流合作处处长
二、岗位条件、资格要求以及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符合相应岗位具体要求,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在校工作,并在校购买社保;
4.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大局意识和执行能力;
5.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副高职称或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2.中共党员;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4.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海外工作经历,且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5.具有外事工作经验1年以上者优先。
(三)对外交流处处长职责
1.协助分管校领导主持对外交流合作处全面工作,负责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业务工作。
2.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际交流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运营,包括中德项目、中马项目、中越项目、中泰项目等;外事重大政策文件及合同的起草修改;法律把关及外事事务处理;海外(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广工商大岭南工匠学院”的运营及外交事务等。
3.协助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做好来华留学生教学与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关联工作。
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待遇
经考核任用的,享受学校中层正职岗位待遇。
四、任用程序
1. 应聘者需提交书面应聘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理由。
2. 人力资源处与党委组织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 成立面试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
4. 人力资源处与党委组织部综合面试考核情况和现实表现,择优推荐拟考察人选,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考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5. 人力资源处与党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等情况提出拟任人选。
6.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公示通过后由学校党政办发文聘任。
五、投递方式及报名时间
应聘者须填写《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并将应聘表及个人学历、职称等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gdgs002@126.com,压缩包命名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758-6179342、0758-6169531
联 系 人:刘老师、赵老师
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9月10日